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单位关于建阳区区直机关公务员及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潭政办〔2017〕3号

2017-01-18 10:0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建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育局、人社局制定的《建阳区区直机关公务员及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

建阳区区直机关公务员及中心城区公共

服务行业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

培训和测试工作方案

建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建阳区教育局

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落实人事部、教育部和国家语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人发〔1999〕46号,以及《福建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的规定要求,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的语言文字素质,推动全社会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区语委、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联合开展建阳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测试对象

1.50岁以下,未取得三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建阳区国家机关公务员。证书遗失可查到成绩的,无须再参加培训测试。

2.50岁以下在市区商业、邮电文化、交通、铁路、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窗口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等主要窗口行业从业人员,尤其是特定岗位工作人员要求全部参加培训测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中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导游等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二、培训测试计划、办法

1.组织报名:由区人社局、区语委办组织报名。

2.培训计划:区语委办根据创建迎评检查评估工作时间和各单位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各单位进行普通话培训。

3.测试机构:测试工作由福建省农校具体承办。

4.完成时间:实行分批培训测试,适时补测的办法,于2017年3月份完成培训和测试工作。

三、收费标准

测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执行,培训费按照南平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我市普通话培训收费标准的函》执行。收取测试费为50元/人·次,培训费为50元/人,教材每本30元,由单位统一到新华书店购买领取。

四、报名办法

各单位请务必于2017年1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普通话培训报名汇总表和个人电子照片报送建阳区普通话测试邮箱:611@jyjxxx.cn,否则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测试。

填报培训报名汇总表

各乡、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抓紧摸清本单位应培训测试人数,汇总表会统一发送至各单位邮箱,请按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区语委办,培训和测试具体时间由区语委办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统一安排后通知各单位。

电子照片采集标准

1.照片尺寸: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2.照片文件大小小于100K;

3.照片底色须为蓝色;

4.照片须为*.jpg 格式;

5.须显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照像,衣着端庄,不得戴眼镜或佩戴尺寸较大的饰物,如耳坠、项链、发饰等;

6.成像须自然、清晰。不可由低尺寸照片拉大;不可由其它照片“扣图”粘贴;

7.长发者须整理好头发,勿遮挡五官。

对于现有像素较高、图像清晰的电子照片,建议用ACDSee8.0版修改像素为390*567(更改/调整大小/宽度输入390/完成;如果宽度输入390后,显示高度大于或小于567要取消调整,先用裁剪工具相应地略微缩小高度或宽度,再进行调整大小),然后另存为新文件。

8.照片统一用身份证号码命名。

缴费

各单位将测试费上缴“南平市教育局”账户,将培训费上缴“福建省南平市农业学校”账户,汇款单上要注明存款单位及参训人数。

测试费:50元/人·次

开户行:南平市工行延平支行

户 名:南平市教育局

账 号:1406041609022020218

培训费:50元/人·次

开户行:建行建阳支行

户 名: 福建省南平市农业学校

账 号:35001677207050004875

为方便统计,请各单位在存款回执单上注明存款单位和参训人数,并传真至语委办。

联系人:林老师

传 真:5822494

材料费:30元/人,各单位自行与新华书店结算。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宣传并组织督促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人员参加培训、测试等工作。公务员普通话水平的培训和测试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可按30学时登记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各单位若出现无故不参加培训和测试的应培训测试对象,本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其以上。

2.各单位参加测试人员培训地点不能改变,个别人员如工作原因培训日期要求调整的,可与区语委办联系。

3.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附件:建阳区国家机关公务员 普通话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1

建阳区国家机关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报名汇总表

单位名称: 参训人数:

联 络 人: 联系电话:

姓 名

身份证号

性 别

民族

工作单位

职 业

说明:此表已发送至各单位邮箱;机关公务人员“职业”填写具体职务。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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