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平安志愿者街面巡防分级响应机制的通知

2017-06-13 15:58

各村、市、镇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社会力量群防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和福州“三合一”会议期间全镇安保维稳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团省委和省文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维稳安保社会力量群防工作的通知》和长乐市综治委下发的《关于启动平安志愿者街面巡防分级响应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长乐市平安志愿者等级响应定点巡防方案》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从6月1日至6月15日,启动全镇平安志愿者街面巡防分级响应机制,具体要求如下:

1.从6月1日至6月4日,全镇启动平安志愿者街面巡防三级响应,6月5日至6月8日全镇启动平安志愿者街面巡防二级响应;6月9日至6月13日,全镇启动平安志愿者街面巡防一级响应;6月14日平安志愿者街面巡防等级调整为二级,6月15日调整为三级,6月16日起恢复常态管理。

2.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级巡防期间投入人员100%,二级巡防期间投入人员50%,三级巡防期间投入人员30%的要求,切实做好平安志愿者街面巡防分级响应工作,镇综治办要全程跟踪掌握巡防工作开展情况,评估巡防效果,及时作出有针对性的调整,严防街面巡防流于形式。

3.市综治办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面上督导、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我镇平安志愿者街面巡防分级响应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综治责任考评,对于工作部署迟缓滞后、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

潭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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