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粮〔2017〕86号
各县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局、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将福建省粮食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物价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早、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粮食收购工作,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沟通,密切关注早、中晚籼稻价格变化,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密配合,认真做好今年早、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
莆田市粮食局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农业局
莆田市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莆田市分行
2017年8月1日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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