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寿宁县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批复

2017-08-28 18:27

宁政文〔2017〕164号

寿宁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寿宁县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及《福建省寿宁县总体规划修编2008-2030》实施评估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在《福建省寿宁县总体规划》基础上,结合《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等上位规划及在新常态下寿宁县区域经济发展、人口与用地规模、交通设施建设、空间布局优化、旅游服务开发等自身发展要求,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二、总规修编要与 “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以总规修编为契机,加强城乡统筹及生态红线、耕地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的研究,进一步对接完善各类专项规划,开展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消防安全规划布局,把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为实施“多规合一”打好坚实基础。

三、总规修编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进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做好委托、编制和报批工作。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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