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为推动松溪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经研究,就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授权松溪县站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自项目开工第1年至第11年,每年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500万元给予松溪县站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如发生超概情况,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4日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4日印发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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