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中央驻榕和省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特此通告。
福建省物价局
2018年3月21日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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