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关于扶持企业技术改造的五条措施_ 优惠政策_ 福州高新区

2019-05-21 00:00

一、设立福州市企业技术改造基金

在用足用好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基金(我市额度12.8亿元)的基础上,设立福州市企业技术改造基金。由市财政和各县(市)区、福州高新区财政共同出资3亿元,市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出资方代表,引入相关金融机构,初期规模27.2亿元,以上合计40亿元,专项用于投资我市先进产能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服务型制造、工业强基工程、提升质量品牌、绿色生态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等领域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二、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由福建海峡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60亿元的贷款额度,专项用于我市工业企业重点技改项目,并提供优惠利率。市财政提供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利息周转。

三、对企业技改项目投资予以补助

对企业技改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厂房和设备)达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对企业智能化技改项目予以补助

对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厂房和设备)达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对智能装备生产企业技改予以补助

对企业投资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厂房和设备)达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六、其他事项

(一)以上扶持措施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由市经信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此前相关政策与上述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文执行。

(二)每年由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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