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和市委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部署,以及省政府办闽政办发明电〔2021〕9号文通知要求,扎实促进当前全市工业增产增效,确保完成年度工业发展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工业运行调度服务
(一)提升运行监测分析水平。健全“周监测、旬分析、月调度”工作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产品,加强对工业生产、用电、投资、税收、利润、价格等主要指标监测,强化市县协同和部门联动,精准研判运行趋势。注重主要指标匹配性分析,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报送数据,做到应统尽统。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统计局、发改委,市税务局、三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工业企业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深入企业、项目一线走访调研,拓展“政企直通车”平台功能,建立健全企业服务绩效考评制度,全力破解发展难题。拓展提升“一企一策”,修订完善协议条款,主动对接成长性好的优质企业签订“一企一策”,确保全年新签约和提质重签“一企一策”企业50家以上。落实保障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条例措施,发挥市中院、检察院驻市工信局“法官工作室”“检察官工作室”作用,健全企业法律服务机制,持续做好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营造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企业提质增效
(三)实施重点企业增产增效行动。紧盯列入省市级增产增效重点企业、省级工业新增长点项目、市级工业新增长点引导项目,实行市县挂钩分级分类帮扶,完善惠企政策精准对接工作机制,及时兑现各级增产增效奖励措施,持续推动符合条件企业参加电力直接交易,整合政策、要素、人力等资源,推动企业增产增效、满产扩产,稳住工业基本面。力争63家省级增产增效重点企业全年新增产值50亿元以上,100家市级增产增效重点企业新增产值60亿元以上。力争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二季度赶上全省平均水平、三季度高于全省,全年增长8。5%。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三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培育做大龙头优势企业。落实省上培优扶强龙头企业行动计划,力争全年分别新增省级龙头企业和龙头培育企业2家以上,新增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家以上。落实全市10家百亿龙头企业培育方案和项目清单,推动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做大做强主业。引导企业加强创新研发、并购重组、转型升级,力争全年产值超10亿元企业达100家以上。积极对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帮助“专精特新”企业引入更多社会资本。力争全年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8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建立企业成长培育库,打造“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成长链条,力争全年新增“个转企”企业80家以上、“小升规”企业100家以上。在兑现省级奖励基础上,对2021年新投产纳统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企业,受益地财政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对列入年度省重点上市后备名单的企业,在当年完成股改的,所在县(市、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完成股改并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实现挂牌交易的小微企业,享受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支持企业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龙头企业、优势企业为依托,推动上下游品牌商、制造商、供应商、零部件配套企业集聚,构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产供销衔接新模式。持续开展“全闽乐购—三明工业名品网上优享”活动,深化“手拉手”对接活动,拓展资源、技术、人才、融资等要素对接,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力争全年举办对接活动10场以上、交易金额50亿元以上。对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由受益地财政给予每场次不高于5万元的补助。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推广与应用,力争全年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5台(套)以上。主动对接“电动福建”,推动中国重汽海西汽车有限公司增程式、纯电式、混动式新能源轻卡车型批量生产,力争全年实现产能突破5万辆。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围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在钢铁、水泥、纺织等重点产业,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力争全年培育5家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5G+工业互联网”融合场景应用企业,建设省级“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30个以上,打造融合发展标杆企业2家以上。对获评省级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企业,每家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数政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重点项目建设
(八)全力推进产业招商。突出真招商招真商,加强项目商机分析、推介发布,应用并推广产业链“招商地图工作法”,围绕9条工业百亿特色产业链、108个重点招商项目,加强产业链细分领域梳理,主动对接行业龙头精准招商,加快建链补链强链。加强民企产业项目招商,瞄准“500强”“高精尖”等行业龙头和领军企业,紧盯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闽西南等重点区域,做到“天天有对接、月月有签约、季季有开工”;同时,依托中关村(三明)科技产业园、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等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靶向招商,全年举办民企产业项目专场招商20场以上,新对接民企制造业合同项目投资240亿元以上,当年新对接民企产业合同项目开工率达50%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深化“项目攻坚年”活动,完善“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增强工业发展后劲。突出抓好总投资433亿元的三钢技改产业链延伸等33个工业领域重点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完成投资70亿元以上;推动16个工业领域专班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全年实施工业建设千万元以上重点项目500个以上,确保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在建项目120个以上,确保全年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3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直各挂包及专班服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制定《新一轮技改行动计划(2021-2023年)》,建立技改效益评价体系,引导企业重点围绕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智能制造、数字工厂、5G+工业互联网应用等领域,全年实施市级重点技改项目300个以上、完成技改投资200亿元以上。组织企业申报省级重点技改项目,力争全年100个项目入库,落实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咨询设计等)投资额补助政策。支持企业对接省级技术改造项目融资专项,全年争取10个以上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列入贷款融资贴息盘子,有效降低项目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要素保障
(十一)加大企业融资支持。深化产融合作,建立省市重点项目和四大主导产业项目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贷款支持,全年举办线上线下等各种形式政银企对接活动20场以上、组织金融机构进企服务活动4次以上。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拓展提升电e金服平台等供应链金融模式,支持绿色园区企业、绿色工厂、绿色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基金投资、保险投资等多种方式融资,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加大工业贷款、制造业贷款考核权重,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确保全年新增工业贷款3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工信局、三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优化企业用工服务。完善用工服务机制,用好用足“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求职招聘平台,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招聘,与省外重点劳务输出地区建立劳务协作机制,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实施“赛马制”选拔技能人才和“三明工匠”培育工程,采取举办“订单班”、新型学徒制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方式培育中青年高技能人才,力争全年培训重点产业技能人才1万人次以上,组织各类职业技能鉴定1万人次以上。进一步畅通企业与学院用工对接渠道,加强实用型人才留明率考核,有效解决企业用工需求。围绕主导产业、中小微企业、军民融合等领域,加强企业家培训,力争全年举办培训活动5场以上、培训企业家300人以上。推动签订企业人才“军令状制”,对推动企业上市、进入全国“500强”或全省“100强”作出特殊贡献的人才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市委人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本文件涉及奖补资金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受益地政府承担,资金来源从财政预算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中安排,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兑现。
来源:招商网络
全部
招商资讯
载体信息
产业园区
优惠政策
研究报告
项目播报
《福建关于落实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05-25《福建关于推进全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解读
2021-04-16《福建省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1-04-0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2020-12-07福建省发改委等三部门部署进一步做好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
2020-06-30福建减税费优服务 助企业赢未来
2020-06-09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6-0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0-06-0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