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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雷开发区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

2021-10-28 00:0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21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21〕28号)精神,加快实施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优化产业布局,实现渔业提质增效,促进我区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21年起至2022年底止,分两年完成我区1.5万亩的筏式养殖泡沫浮球升级改造任务(附件1),全面淘汰养殖用泡沫浮球,升级为塑胶浮球,推进海上养殖高质量发展,建设更加美丽的“海上田园”。

二、实施主体和责任人

各镇人民政府是其管理辖区内开展海上养殖转型升级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责任人。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宣传发动、普查核实、政策执行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布局养殖空间。各镇要严格落实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制度和绿色发展要求,全面优化养殖空间布局。坚持转型升级规划与海洋功能区划相衔接,做到与环境整治和未来产业发展相结合,以取得最大综合效益。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要符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要求,严格限定在规划可养区;限养区要按限养要求进行;禁养区养殖设施要依法予以清退,不得进行升级改造。要全面优化养殖产业结构,引导发展网箱养殖名贵鱼类,大力发展贝藻类养殖,积极发展碳汇渔业。

牵头单位:区农林水局、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海上养殖规范化管理。各镇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进一步加强海上养殖现状管控,加强海上养殖巡查和联合执法,明确责任区、责任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超规划养殖和泡沫养殖设施反弹,确保海上养殖符合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要进一步做好养殖用海调查工作,强化智能动态管理。建立海上养殖台账,健全养殖模式、养殖数量、养殖位置等海上养殖信息档案,逐一登记造册,实现养殖属性及空间信息“一张图”管理。

牵头单位:区农林水局、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升级改造养殖设施。各镇要统筹谋划,有序安排,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施工图、时间表,细化措施举措,积极推进。力争用两年时间集中完成全区海上养殖转型升级改造,改造塑胶浮球筏式养殖1.5万亩。其中2021年完成改造塑胶浮球筏式养殖0.45万亩;2022年完成改造塑胶浮球筏式养殖1.05万亩。

牵头单位:区农林水局、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四)做好废旧养殖设施处置。各镇要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漳州市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21〕22号)要求,做好废旧养殖设施处置管理工作,在养殖区周边设立集中堆场,建立渔业垃圾上岸后的集中处理机制,做好渔业垃圾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在废旧渔排拆解和贝藻类养殖设施泡沫浮球替换过程中,要督促养殖户在升级改造周边海域设置围栏,及时将废旧设施和垃圾清理上岸妥善处置,并将养殖区周边环境整治到位作为项目验收的前提。

牵头单位:区农林水局、建设局,古雷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养殖设施源头管控。各镇要严格落实《漳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漳发改生农〔2020〕10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政策措施,禁止使用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泡沫浮球、塑料瓶,以及其他不符合海洋环境保护要求的建造材料,全面淘汰并回收传统水产养殖泡沫浮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岸上泡沫浮球、泡沫排筏等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全面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使用部分塑料制品政策,引导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等工作,从源头上阻断非环保养殖设施向海上输送。

牵头单位:区行政执法局、经发局、市场监管局、农林水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六)严格养殖设施质量监管。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省海洋与渔业局印发的《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建设技术要求(2018)》(闽海渔〔2018〕214号),因地制宜,根据海区实际和渔民的需要选择符合海上养殖转型升级技术要求、产品质量标准,对设施原料、产品质量、检测要求、结构要求、锚固系统等方面进行规范,切实提升设施防抗海流变形和大风破坏能力。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海上环保型养殖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所执行的产品标准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强设施风险防范,提高海上作业安全系数。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和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要求,加强对养殖设施生产制造企业的监管,不定期抽检产品,保障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产品质量和用户的权益。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经发局、农林水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农林水局、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经发局、建设局、古雷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和绿色发展有关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组织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措施,明确目标、工作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倒排工作进度,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组织保障到位、考核验收到位、平时督查到位、改造安全到位,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行动方案于11月12日前报区农林水局备案。

牵头单位:区农林水局、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经发局、建设局,古雷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配套政策。要借鉴兄弟地区的做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海上养殖有证、有偿、有序、有度,有效保障养殖生产空间,保护养殖渔民的合法权益。各镇要落实海上养殖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相关部门要围绕“增品、扩面、提标”,完善养殖保险具体政策,满足各镇养殖户参保需求,提高渔民海上养殖抵御风险能力。要结合实际,制定养殖主体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与经营权、承包权相匹配的政策措施,强化升级改造的推动力。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林水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落实资金支持。财政对塑胶养殖浮球升级改造事项投入予以奖补。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原则上不低于总投入的50%,其中省级财政按照“先改造后补助”的原则,承担各级财政总投入的60%,市、区级财政承担40%。第一年度(2021)改造完成的,市级财政承担25%,区级财政承担15%,第二年度(2022年)改造完成的,市级财政承担15%,区级财政承担25%,其余部分由申报单位(业主)自筹。区农林水局、财政局要结合实际制定补助标准,积极支持海上养殖转型升级改造,要按照《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18〕63号)、《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管理指导意见(2018)》(闽海渔〔2019〕1号)等文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升级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发放、设施安装、项目验收等制度管理体系,规范项目资金支出使用管理流程,防止少改多报、低标高报、重复编报等套取资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同时,区直有关单位、各镇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创新水产养殖业适用的金融产品,探索创新海上养殖生产要素的确权、登记、流转、抵押的体制机制,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水产养殖业倾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水产养殖,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农林水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四)深入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海上绿色环保养殖理念、先进典型做法等,普及海上养殖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氛围。要组织成立工作服务小组,分片包干、走村入户,印制发放海上养殖转型升级明白卡,大讲政策红利,大讲改造好处,消除群众疑虑,引导群众积极自觉进行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

牵头单位:区农林水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考核督导。要建立工作考评督导制度,将海上养殖转型升级工作纳入对各镇绩效考评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工作进度情况,采取通报、约谈、告诫等方式进行督导,确保海上养殖转型升级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设立综合奖,对升级改造进展快、质量高,提前完成总任务的,根据进度比例予以适当奖励。具体由区财政局、农林水局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区农林水局、财政局,古雷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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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古雷开发区,北承长三角、南接粤港澳,与台湾隔海相望,对台地缘、人缘及区域经济协作优势突出,是全省、全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增长极。2006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同年9月被国务院确认为省级开发区;2007年2月,经市委编委会确认为市政府正科级派出机构;2010年1月,经省编委会确认机构升格为正处级。2010年5月,被国家发改委确认为全国唯一的台湾石化产业园区,赋予承接台湾石化产业转移的特殊使命;2011年3月,被国务院列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重点打造的海西两大石化基地之一;2014年6月,被国务院列为全国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正式进入国家战略布局要求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石化产业基地。2019年5月,漳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意见》,将周边古雷、杜浔、霞美、沙西四个镇成建制委托古雷开发区管理,实行“区地合一”委托管理体制。2020-2022年连续三年蝉联“中国化工园区30强”;荣获“‘十三五’化工园区发展进步奖”“2021年全国最具投资价值园区奖”,入选“绿色化工园区名录(2022年)”。2022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9.5亿元,增长11.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701.4亿元,增长27.2%;固定资产投资184.0亿元,增长8.7%;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5亿元,下降19.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亿元,下降19.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661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99元,增长10.4%。其中,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等指标增幅居全市第一位。区位交通:古雷为东山湾东侧的狭长半岛,海岸回转逶迤,海蚀岩岸千奇百怪,金沙海滩宽阔整洁,菜屿列岛犹如璀璨的明珠散落在南面海中,景色宜人,半岛内主要地貌为台地间海积平原地貌平均海拔10米,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大气环境优良。具有开发旅游业,建设国际海滨浴场的天然条件。古雷港区具有丰富的淡水资源。水资源总量10.975亿立方米,区域附近三座水库正常蓄水位库容1.9815亿立方米,漳江、鹿溪等流域控制水资源4.0106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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