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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关于申报新建或改建工业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奖励的补充通知

2017-03-13 10:02

关于申报新建或改建工业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奖励的补充通知各区经信局、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信息管理一体化建设要求,自2017年度起,凡申报市级新建或改建工业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奖励项目需通过"i经信"平台申报,并在网上预审通过后提交相应纸质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登录"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i经信"-"资金类项目申报",注册法人账号,登录后在"新建或改建工业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奖励"板块中,填报"新建或改建工业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奖励金申报表"、"申报项目土地房产基本情况表",并根据提示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二、提交纸质材料:申报系统将在5个工作日内显示预审结果。待系统提示预审通过并提醒"送交纸质件"后,企业方可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申报一致。

联系单位:厦门市经信局投资处,联系人:丁之耀 ,联系电话:2896769

"i经信"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5959267216 13616060192

厦门市经信局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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