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中心城区三轮车禁行区域的公告

2017-05-27 15:30

为进一步改善龙岩中心城区的道路通行环境,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在龙岩中心城区部分区域禁止三轮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龙腾路→人民路→北二环路→罗龙路→龙腾路→双洋路→北环路→城东路→登高东路→小溪路→莲东路→莲南路→曹溪路→双龙路等路段组成的区域。

二、管理措施

对符合《龙岩中心城区三轮车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过渡期管理”范畴的环卫运输及邮政快递专用三轮车,需进入禁行区域的,应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对擅自进入禁行区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本公告自2017年6月20日零时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龙岩中心城区三轮车禁行区域示意图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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