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委:
你们《关于T2017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关于T2017p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关于T2017p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和《关于T2017p0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同安区12-07五显-布塘片区同新路与五秀二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同安区12-05祥平管理单元凤岗片区风岭北一路与凤祥西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同安12-05祥平管理单元凤岗片区凤岭北一路与凤岭北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二和同安12-05祥平管理单元凤岗片区凤岭北一路与凤岭北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市国土房产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们报送的上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和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挂牌起始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限、项目开竣工时间、配套事项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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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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