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干部调配、选拨任用工作程序》的通知

2017-09-08 08:48

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中共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干部调配、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共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干部调配、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中共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

2017年8月9日

附件:

中共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

干部调配、选拨任用工作程序

(2017年8月 1日,局党组会讨论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干部调配工作规定》和岩委办〔2015〕55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程序:

一、干部调配

调动干部时,应先由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商洽,由直属单位征求局分管业务领导的意见,局分管业务领导同意后向分管人事的领导进行沟通,达成一致后,由分管人事的领导向局党组书记汇报,党组书记同意后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干部个人要求调动的,应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再由直属单位向局党组提出书面申请。

调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证明;局党组派员对拟调干部进行认真审查考核。

经审查考核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二、干部选拔任用

动议。干部选拨提任由局分管业务领导向局分管人事的领导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后由分管人事的领导向局党组书记汇报,局党组书记同意后,进入酝酿程序。

酝酿。党组书记召集分管人事、业务、纪检监察的局领导进行个别酝酿,确定初步选拨提任人选。

考核。局人事部门根据局党组会上确定的初步选拨提任人选,收集相关资料,核查初步选拨提任人选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用人单位领导干部职数,经审核符合选拔任用条件后,组织任用考核。

讨论决定。召开局党组全体成员会议,听取对拟提拔对象的考核情况汇报,党组成员对拟提拔对象是否同意提拔发表意见,超过半数同意的确定为提拔对象。

办理相关任命手续。

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研究一次有关干部任用工作,局党组会议不研究临时动议的干部任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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