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招商网络> 资讯中心> 优惠政策> 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鳌山(赤港)110KV变电站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通知

2017-11-08 10:09

市国土资源局:

莆田鳌山110KV变电站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为实施涵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0.612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涵江区三江口镇鳌山村其他农用地0.6127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6127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莆田鳌山110KV变电站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局要积极配合涵江区人民政府以及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征缴。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7日

1">

展开
订阅招商网络邮件周刊,每周行业资讯,最新政策信息、项目信息为您推送

全部

招商资讯

载体信息

产业园区

优惠政策

研究报告

项目播报

订阅

zs202447

文章

阅读量

正在选址的企业 我要对接

地方新政实时更新

助力企业查询政策信息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产业扶持政策
  • 企业投资政策
  • 土地厂房政策
  • 其他相关咨询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